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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012年12月07日 00:00 佚名 点击:[]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根据学校安排,12月6日,文化传播学院在普教楼525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会议由唐锡光院长主持。

此次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一部较为全面和规范的事业单位纪律处分的专门性、规范性文件,共分有七章四十八条,分别在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附则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老师们进行了讨论,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测试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本次学习,我院教师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教师们的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得到了很大提高。

本次会议同时对我院的招生就业工作进行了部署。

上一条:我院教师参加“山东省微电影创作”高级研修班 下一条:我院教师程春梅参加了“延安文艺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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