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晓,男,1980年10月生,山东莒南人,中共党员,艺术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传媒学院院长。
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电影学专业,获艺术学博士学位,中国传媒大学戏剧与影视学在站博士后。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山东省签约艺术评论家,济南市领军高层次人才,山东省传媒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外语言文化比较学会影视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高校影视协会影视评论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会员、山东省电影家协会会员、山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
教学方面,主要讲授《艺术学概论》《纪录片创作》《短片创作》等课程,《纪录片创作》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项;获学校课程思政优秀教学设计一等奖、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指导学生立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项、山东省青少年教学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学术课题项目5项,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获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学生学术课题“优秀指导教师”3次,获学校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4次。
科研方面,在《电影艺术》《中国电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研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五届、第六届飞天电视剧优秀评论奖,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中国高校影视协会第十二届“学会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其他方面,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先进个人、2018最美教师、优秀科研工作者、“北大山人才工程”卓越人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