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正文

考生报考释疑

[发表时间]:2019/06/20 [来源]: [浏览次数]:

考生报考释疑

招生计划说明

1.2019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310人,其中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160人,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115人;普通专科招生计划2300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山东女子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国家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招生科类和批次设置

山东省志愿报考院校代码:C331

学前教育(师范类)和小学教育(师范类)免费师范生计划在夏季高考本科提前批招生;

本科美术类专业、本科音乐学专业以及舞蹈学专业在夏季高考本科普通批(艺术本科批A段)招生;

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含校企合作项目)在夏季高考本科普通批招生;

春季高考本科专业在春季高考本科批招生;

专科专业(含文理类、艺术类、校企合作以及中外合作)在夏季高考专科(高职)普通批招生。

招录要点

1.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2.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3.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英语类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4.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5.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本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专科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本科音乐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含联考、校考)相同专业合格证,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科舞蹈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自主组织实施专业面试,投档时关联合格面试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6.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有关补充规定。

7.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转专业及升学

1.本、专科学生报到入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经本人申请且符合《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2.本科生符合国内、外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报考;专升本依照毕业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最终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金额为准;我校自2017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费收取方式为先预收后结算。年预收标准为上级部门核准批复标准的平均数,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选课、重修、辅修情况进行学分学费结算。

国内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1. 近年来,学校重视与企业共建专业等合作交流。学校2011、2012年分别与山东省浪潮集团公司、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服务外包方向)2个本科专业;2015、2016年分别与北京知行慧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共建金融工程(金融大数据方向)、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方向)2个本科专业;2016年与东方领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空中乘务专科专业;2017年与北京思汇知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本科专业;2018年与双元集团公司(济南网融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方向)和工商管理(互联网企业管理方向)2个本科专业;2019年与杭州时光坐标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广播电视学(数字影视制作方向)本科专业,分别与济南网融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共建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播方向)和信息安全与管理(网络安全方向)、电子商务(数字创意方向)以及老年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经营与管理方向)4个专科专业。学生入校即可签订就业协议,经校企联合培养,毕业时企业提供适合学生的就业岗位,且实习期间即可享受企业员工待遇。

2.自2006年开办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澳合作办学,中澳双大专文凭)专业以来,我校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我校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十分重视,为其注入全校最优质的教育资源,项目具有明显的教学优势、就业优势、留学移民优势。

3

联系电话

学校网站:http://www.sdw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sdwu.edu.cn

招生办电话:0531---82051817、86526113

招生办地址:济南市玉函路45号(市中校区) 邮编: 250002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 邮编:250300

招生咨询电子信箱:sdwuzs@163.com